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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是駐疆企業聯合會(商會)及其成員。我們懷著報國之情與無限憧憬,來到美麗的新疆。我們親眼見證和親身經歷了近年來特別是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以來,新疆所發生的巨大變化。可以說,這幾年是新疆經濟社會發展最快最好的時期,是新疆各族人民群眾得到實惠最多的時期。同時也是全國各地在疆企業發展最快最好的時期。新疆的發展勢頭非常強勁,穩定的大局完全可控。我們過去的每一步發展,都離不開新疆各級黨委、政府的關心支持,離不開新疆各族人民的深情厚誼。為此,我們深懷感恩之心;我們今後的每一步發展,更需要新疆的團結和諧、繁榮富裕、文明進步、安居樂業。對此,我們始終充滿信心。
  一句話,我們一直在“與新疆同行”。因為我們的成長時刻都與新疆發展的脈搏一起跳動,我們的進步與新疆的發展緊緊相連,我們的企業文化與新疆一體多元文化共融互動。我們在這裡真誠地呼喚,今後能有更多的企業,來到新疆參與開發建設,能夠始終如一地“與新疆同行”。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作出了進一步維護新疆社會穩定和實現長治久安的重大決策部署,標志著新疆在新時期新階段邁上了新徵程。作為新疆發展大軍中的一員,我們必須深刻認識新疆工作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特殊重要的戰略地位,深刻認識新形勢下新疆工作的特殊複雜性和艱巨性,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對新疆穩定形勢的分析研判和工作部署上來,自覺肩負起企業應盡的政治責任、社會責任和歷史責任,努力把維護祖國統一、維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在參加和田產業援疆投資項目推進活動之際,我們向社會各界尤其是企業界發出如下倡議:
  一、統一思想,深刻理解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對新疆形勢的重大判斷上來,統一到新疆工作的著眼點和著力點上來,統一到防範和打擊“三股勢力”的重點任務上來,統一到中央對新疆工作的各項要求上來。
  二、主動配合與大力支持企業駐地的反恐維穩工作,敢於正視問題,強化解決問題的責任擔當,在解決問題中不斷前進。在近年來的暴恐案件中,暴恐分子手段殘忍卑劣、濫殺無辜群眾,犯下了一次又一次殘暴血腥的罪行。這種泯滅人性的殺戮行為令人髮指,充分暴露了他們完全漠視基本人權、肆意踐踏人道正義、公然挑釁人類文明共同底線的罪惡本質,這是任何一個法治國家、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都決不能容忍的。一小撮暴恐分子,代表不了新疆,更不能代表任何一個民族,他們是中華民族的敗類。我們要更加正確、全面、客觀、公正地認識新疆,認識新疆人,絕對不能被暴恐分子所綁架,絕對不能為新疆、為新疆人貼上任何不應有的“標簽”。
  三、高舉各民族大團結旗幟,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要促進企業職工之間、企業職工與駐地群眾在生產生活和工作學習中加深瞭解、增進感情;要廣泛開展交朋友、結對子活動,從我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從身邊人身邊事做起,以一個個善意的微行動,匯聚成強大的正能量,讓“親戚”越走越親,感情越走越近。
  四、加大產業援疆力度,深入推進產業援疆工作。新疆各種資源十分豐富,地緣優勢非常明顯,戰略地位特殊重要,發展前景廣闊。資金援疆是有限的,產業援疆是無限的。要認真洽談落實投資項目,促進企業聯合會(商會)與新疆各地建立對口合作與結對關係,主動對接,更加深入瞭解當地重點發展產業、引資項目和投資扶持政策,不斷培育壯大特色優勢產業;既要授之以魚,也要授之以漁。在產業援疆過程中,多引進一些經濟效益好、帶動性強的項目,不斷增強當地的“造血”功能。要不斷做大做強企業,促進當地經濟發展,不斷增加穩定的力量,促進社會更加穩定和諧。
  五、緊貼民生,實現企業與駐地同步發展。民生連著民心,民生凝聚人心。我們堅持把產業援疆落實到改善民生上、落實到惠及當地上、落實到增進團結上。要堅持就業第一,嚴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要求,盡可能多地招收本地少數民族員工,著力提高各族員工的素質,拉動和促進當地就業;按照中央和企業所在省市提出的援疆資金項目註重向基層傾斜、向保障和改善民生傾斜的要求,統籌搞好項目安排和資金投入,重點抓好就業、教育、衛生、文化等好事實事,集中力量解決好一批惠及受援地人民群眾的民生問題。
  六、堅持發展成果惠及新疆各族群眾。無論是產業援疆企業,還是來疆投資興業的廣大疆外企業,既是開發建設,也是彼此合作。作為投資項目主體的各類企業,我們可以在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中大顯身手。我們企業在獲得自身發展的同時,必須牢記各項責任與使命,不折不扣地向當地積極主動納稅,關註貧弱等困難群體,積極奉獻愛心,切實讓發展成果惠及各族群眾。
  七、積極利用《新疆經濟報》“我與新疆同行”專欄平臺和全疆新聞媒體平臺,大力向疆內外宣傳我們在“與新疆同行”中取得的發展與進步,號召全國乃至全球華人企業來疆興業發展,投身到與新疆共同進步的歷史洪流中。
  讓我們用企業又好又快發展,來為新疆穩定和諧增磚添瓦!
  讓我們用彼此更加團結親密,來為新疆跨越發展增光添彩!
  倡議者:新疆浙江企業聯合會(商會);新疆福建企業聯合會(商會);新疆廣東企業聯合會(商會);新疆江蘇企業聯合會(商會);新疆山東企業聯合會(商會);新疆四川企業聯合會(商會);新疆溫州商會;新疆天津企業聯合會(商會);新疆上海企業聯合會(商會);新疆江西企業聯合會(商會);新疆陝西企業聯合會(商會);新疆河北企業聯合會(商會);新疆甘肅企業聯合會(商會);新疆黑龍江企業聯合會(商會);兵團安徽商會;新疆湖南企業聯合會(商會);新疆湖北企業聯合會(商會);兵團張家港商會;烏魯木齊黃陂商會;新疆沂蒙商會。
   ?2014年7月25日?於和田  (原標題:“我與新疆同行”倡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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