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潘丹勇,今年39歲,是洛龍派出所定鼎門社區民警。選擇當一名社區民警,很多人不理解,總感覺難有大作為。可是,當我為群眾辦好一件件小事,我的心裡就有說不出的高興,這種滿足感和幸福感,為我增添了工作動力,愛“攬事”也成了我的工作習慣。
  去年春節前,轄區一商戶兩歲女孩在太康路附近丟失,看到孩子父母那無助的淚水和期盼的眼神,我覺得我有責任、有義務幫助他們。
  第一天,通過走訪,我初步判斷孩子丟失的位置應該離商店不遠,我想探頭可能會留下蛛絲馬跡。於是,我調取了商店周邊的所有監控,看了整整一晚上。第二天,我在太康路一個住宅小區的監控中發現有一個小黑點移動了一下。經過反覆查看,我發現,一分鐘後一輛三輪車經過,在此停留了片刻,那個小黑點就不見了。我猜想,這個小黑點應該就是丟失的孩子。順線查看,我在古城路的監控中又找到了這輛三輪車,“視頻中看著像是一個婦女,一手扶車把,一手抱著一個東西,像是孩子。”繼續查看監控,我又有了收穫:事發當天17時32分,該婦女出現在農科路與龍門大道交叉口;17時35分,該婦女出現在北新街與龍門大道交叉口;17時50分,該婦女出現在軍民路與龍門大道交叉口……就在我以為可以順線找到該婦女時,由於天色已晚,監控中看不清隨後的記錄。線索斷了,怎麼辦?我決定倒著追查這輛三輪車。那天晚上,我又整整用了一個通宵,調取了50多個路口的監控錄像,還原了三輪車的部分軌跡。 第三天,在政和路的監控中,有了重大發現:事發當天16時57分,那名婦女騎著三輪車從政和路一個酒店經過;17時12分,她在一個超市門口經過。酒店和超市相距100多米,她卻走了15分鐘。通過這個時間差,我斷定該婦女是在附近送貨。附近有50多家商戶和一個居民小區,我一家一家地問,其中一商戶告訴我,孩子丟失的當天下午,曾有一名婦女為其送過飲料。我查看了店內的監控錄像,最終看到了這名婦女的一個側臉,她正是我幾天來苦苦尋找的嫌疑人。很快通過飲料批發商,在那名婦女的家裡,找到了被拐騙的孩子。
  認領孩子的那一幕,我至今難忘。孩子的父母緊緊抱住丟失了三天的孩子,喜極而泣。還沒等我反應過來,他們突然在我的面前跪下。那一刻,幾天來的辛勞、奔波、疲憊,都已煙消雲散;那一刻,我才意識到,我已經三天兩夜沒回家,甚至沒有顧得上和家裡通一個電話;那一刻,我也分明感受到,孩子父母那一跪,情深似海,包含的更多的是老百姓對人民警察的感激和信任;那一刻,我真正體會到當一名社區民警的光榮與自豪!
  為群眾找回丟失的孩子,憑的是一股“韌”勁。在為群眾服務中,也要用“巧”勁。我發現環衛工經常能在垃圾筒、綠化帶里拾到錢包。我就主動和環衛局聯繫,攬起了失物招領的活。環衛工拾到東西如果找不到失主,就和我聯繫,我用自己的特長以最快的速度去找失主。半年來,我送還錢包45個,現金8000多元,身份證、銀行卡380多張。
  因為愛攬事,群眾記住了我,有什麼大事小事也願意跟我說。現在走在轄區,經常會有人和我打招呼,有的我還沒想起來,群眾就叫出我的名字。我叫潘丹勇,雖然每天忙忙碌碌,但我很享受這種忙碌中的充實,充實中的快樂。一鍵分享到【網絡編輯:李鵬勛】【打印】【頂部】【關閉】
     (原標題:潘丹勇:愛“攬事”的片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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