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包括華中師範大學、武漢理工大學在內的全國6所高校拿到了教育部頒發的高等學校章程核准書。這是教育部《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於2012年實施以來,核准的第一批高校章程,房屋二胎標志著我國高校章程建設取得了實質性進展。
  華中師大
  試花店行“學院辦大學”
  昨天,記者從華中師大獲悉,該校剛剛完成的《華中師範大學章程》突出體現了大學去行政化,其中首次提出,“學院辦大學”:除需要莊臣學校統籌規劃和統一管理的事項外,人、財、物由下麵的院系說了算。
  據介紹,近年來,華中師大一直在積極探索建立既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又能體現學校改革債務整合發展特色、既自主又自律的大學治理結構。
  學術是大學的生命線。“章程”規定,學術委員會作為學校最高學術機構,統籌行使對學術事務的咨詢、評定、審議和決策權。重大學術事項提交黨委和行政集體決策前,應當提交學術委員會審議或者直接由學術委員會審議決定,用制度保障以學術發展為核心來構建既相互室內設計配合又相互制約的權力運行機制,真正實現教授治學。
  除了確立教授在治學的主導地位外,另一個亮點就是全力實施“學院辦大學”。“章程”明確了校院兩級管理體制,除需要學校統籌規劃和統一管理的事項外,涉及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的人、財、物以及其他資源配置,全部實行重心下移。這樣的好處就是,優化學校的管理結構和模式,保障學院等教學科研機構擁有更大自主權,充分發揮學院主體作用。
  “章程”還最大限度地回應了調研中所採集的學生合法合理利益訴求,明確了學生的發展權、民主權、知情權、困難幫助權、批評建議權等實體性權利,同時也明確了申辯、申訴權以及權利救濟權等程序性權利,努力成為師生權利的保障器和保護傘,充分實現“章程”“制度育人”功能。
  武漢理工大
  吹響“去行政化”前奏
  昨天,記者在《武漢理工大學章程》中看到,“章程”分為總則、辦學活動、治理結構、教職工、學生、投入與保障、外部關係、學校標識、附則等十大部分。其中明確了校長的六項職權,並規定教學科研單位成立“教授會”,行使教師評聘、學術評價等職能,“去行政化”“教授治校”的意味明顯。
  該校“大學章程修訂領導小組”成員,法制辦主任餘功文表示,“章程”內容一是明確了學校與主辦者的關係,學校依法接受教育部對學校的領導與考核,同時享有辦學自主權;二是明確了學校與外部的關係,建立與地方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相互聯繫、支持的有效途徑,三是明確了學校內部組織之間的關係,確立了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路徑和保障措施,明確了黨委、行政、學術組織、民主監督的職責範圍和議事規則。
  “如果全國的大學都以《章程》為指導開展管理、教學工作,促進辦學自主權的落實,那麼社會所期待的的高校‘去行政化’局面自然就會水到渠成。”餘功文認為,學校《章程》的設置並非以“去行政化”為目的,而是為了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建設現代大學制度的一項舉措。
  記者屈建成 李晗 通訊員黨波濤 黎江東  (原標題:華中師大 武漢理工大推行“教授治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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